章节
投资者
检索正文关键字
章节目录
-
一 国家“离去”与ISDS构建
- (一)“去政治化”与国家“离去”
- 1.外交保护学说的缘起及其不足
- 2.法律化仲裁模式与国家“离开”
- (二)国家“离开”与ISDS私法塑形
- 1.国际法“父爱主义”转向“对角线学说”
- 2.国际投资仲裁的私人驱动
- 3.“视为国内最终裁决”的执行机制
- (一)“去政治化”与国家“离去”
-
二 ISDS私法模式的运作机制与影响
- (一)确定管辖权的冒险
- 1.要约承诺理论
- 2.无协议仲裁理论
- 3.单方行为理论
- (二)解释实体待遇的能动性
- 1.解释机关的非常设性
- 2.解释对象的模糊性
- 3.解释过程缺乏先例与对话机制
- (三)估算赔偿数额的激进
- 1.金钱赔偿模式
- 2.管制寒蝉效应(chilling effect)
- 3.第三方资助
- (一)确定管辖权的冒险
-
三 国家的“回归”与欧盟投资法院方案
- (一)利用缔约国政治立法权限制司法造法
- (二)将争端方指定原则修改为缔约方委员会指定原则
- (三)将一审终审制修改为初审和上诉两审机制
- (四)国家在裁决救济形式和裁决执行方面的控制权
- 结语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