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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形势严峻,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各类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津冀渗坑污染事件,由民间组织率先报道,引发了互联网媒体及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传播,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并迅速响应,开展调查及治理工作。在此次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政府在应对处置方面的表现值得肯定。不同于一般的突发事件,渗坑污染的形成是长期的、不断积累的结果。因此,对于渗坑污染的治理,仅靠媒体爆料后的应急处置还远远不够,更为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污染防治,提升环境监管和治理能力,才可以从根本上实现环境污染的有效治理。
作者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是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应急管理教学培训和相关科研、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参与研究制定国家应急管理规划、规范、标准、预案。开展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和师资培训。建设管理教学培训基地。建设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科、开展应急管理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组织应急模拟演练培训。指导地方校(院)应急管理业务。组织编写相关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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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事件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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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事件回顾
- (一)事件的发生发展
- (二)事件舆情
- 1.必须严格追责问责,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 2.“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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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事件中的应急处置
- (一)快速响应,查明原因
- (二)信息公开,积极回应
- (三)全面排查,举一反三
- (四)制订方案,迅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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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渗坑污染事件的启示
- (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
- 1.污染治理低效,根治尚需时日
- 2.“先污染,后治理”代价巨大
- 3.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需加强
- 4.基层政府责任与拥有资源的矛盾
- (二)对策与建议
- 1.坚持源头治理,防控污染风险
- 2.加强监管督导,落实主体责任
- 3.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
- (一)事件暴露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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