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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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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滕建荣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巡视员,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科硕士生导师,教授、主任医师。
王小合 ,男,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健康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卫生事业管理系主任、教授。兼任中国管理现代化公共管理学科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医药卫生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卫生经济理论与政策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医学学会委员、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以及《中华医院管理杂志》《中国医院管理》《中国医学伦理学》等期刊编委。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奖以及教坛新秀奖获得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3项以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和教育部社科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子课题等数十项。在国内外卫生管理与健康政策类重要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出版专著及规划教材14部。获钱学森城市学“卫生健康问题”金奖1项、金奖提名奖1项,省政府成果一二三等奖6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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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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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明确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定位
    1. (一)总体目标。
    2. (二)定义。
    3. (三)基本原则。
  • 二 夯实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医疗服务基础
    1. (一)健全各级医养护一体化服务网络,促进医疗、养老、护理等资源全面整合。
    2. (二)建立医养护一体化服务队伍,提升服务能力。
    3. (三)建设杭州市居民健康服务综合信息网。
  • 三 创新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模式
    1. (一)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2. (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医疗机构合作模式。
    3. (三)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护理机构合作新模式。
    4. (四)拓展和优化智慧医疗服务内涵。
  • 四 完善医养护一体化服务政策保障
    1. (一)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2. (二)建立引导分级诊疗的医保政策。
    3. (三)建立医养护一体化服务价格收费体系。
  • 五 加强医养护一体化服务组织保障
    1.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 (二)明确职责,促进资源整合。
    3. (三)健全制度,加强工作督导。
    4. (四)强化宣传,促进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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