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中国司法改革四十年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司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司法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中国积极、稳妥、务实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旨在推动司法更加公平高效。40年来,中国的司法改革先后经历了审判方式改革、司法机制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三个阶段,改革的主要内容涉及司法职权配置优化、司法职业化建设、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审判方式改革、完善诉权和诉讼权利保障等六个方面。通过回顾近年来司法改革的历程,可以总结概括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和走向,对司法改革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加以反思,并对十九大后司法体制改革的前景进行展望。
作者
胡昌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法理学、法社会学、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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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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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四十年司法改革的历程回顾
- (一)审判方式改革阶段
- (二)司法体制机制改革阶段
- (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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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司法职权配置改革
- (一)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
- (二)统一国家司法权的改革
- (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四)内设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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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司法职业化建设
- (一)建立国家司法考试制度
- (二)完善司法人员选任制度
- (三)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 (四)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
- (五)突出司法职业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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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 (一)明确司法责任制
- (二)促进司法公开
- (三)进行量刑规范化改革
- (四)建立案例指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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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审判方式改革
- (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 (二)刑事审判模式改革
- (三)注重调解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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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完善诉权和诉讼权利保障
- (一)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
- (二)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
- (三)解决申诉难
- (四)破解执行难
- (五)废除劳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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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司法改革展望
- (一)用立法、修法巩固改革成果
- (二)进一步细化落实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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