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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不端行为与无私利性规范的存废
摘要
随着20世纪80年代美国科研不端行为的激增,无私利性规范能否构成独立的存在而不被替代,成为朱克曼和施茅斯的争论主题。第一,社会规范不能取代科学规范,科学规范体现求真的建制性目标,这是无私利性规范的独特特征。第二,技术规范不能取代科学规范,二者不能混同,无意识的违反技术规范,不属于科研不端行为;整篇论文剽窃违反无私利性规范,属于科研不端行为。第三,诚实性原则不能替换无私利性规范,无私利性规范保证了科学领域更高的诚实性要求,比如列出不利于自己的反方观点和证据等。
作者
王阳 (1975~ ),哲学博士,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科研诚信与科研伦理、中西科学文化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