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推进“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国际合作
摘要
积极开展绿色能源合作是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我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能源禀赋及发展需求有诸多切合点,推进绿色能源合作有着较强的潜力,目前我国已启动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绿色能源合作,但合作过程中遇到诸多问题,需采取有效对策加以推进。
作者
蓝庆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北京)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长三角贸易研究院(筹)院长兼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金砖国家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首席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一带一路”、开放经济理论与政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基金及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课题30余项,出版专著多部,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6篇研究报告获得中央领导批示,研究成果获得全国政协、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采纳。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次、商务部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5次、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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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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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间绿色能源合作潜力分析
- (一)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
- (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清洁能源亟待开发
- (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具有强烈的清洁能源发展需求
- 二 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地区绿色能源合作的典型项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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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绿色能源合作的对策建议
- (一)建立可操作的国家间绿色能源合作机制
- (二)多方筹措资金开展绿色能源合作
- (三)关注“一带一路”东道国法律法规开展合规经营
- (四)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标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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