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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解构与重塑

摘要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自确立以来,在诸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有助于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关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并不断巩固经济宪法地位,实现良法善治。然该制度所要求的法律体系不完善、所形成的制度基础不健全及所处的政治环境不友善等问题皆制约其更好发挥自身作用。基于此,应理性解构分析,以深化人大监督内涵、填补法律漏洞、强化法律支撑为基础,以革新审查方式、量化例外规定及合理清理存量为依托,以打造谦抑政府、设立区域竞争审查及加强合宪性解释为着力点,以期系统实现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内涵的重塑与深化。

作者

杨勤法 ,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丁庭威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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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解构与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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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目次
  • 一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历史回顾与制度依归
    1.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发展脉络
      1. 1.第一阶段:1978—1992年
      2. 2.第二阶段:1993—2015年
      3. 3.第三阶段:2016年至今
    2.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制度依归
      1. 1.制度依归之一:经济政策维度——公平竞争审查的经济必要性
      2. 2.制度依归之二:经济法律维度——公平竞争审查的制度可行性
  • 二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解构之一——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必要性为切入点
    1. (一)深化市场配置作用,实现政府竞争中立
      1. 1.合理平衡竞争与垄断关系,深化市场配置作用
      2. 2.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关系,实现政府竞争中立
    2. (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优化政府决策机制
      1. 1.摒弃“运动治理”方式,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2. 2.深化“源头治理”理念,优化政府决策机制
    3. (三)巩固经济宪法地位,最终实现良法善治
  • 三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解构之二——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不足为切入点
    1. (一)法律层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1. 1.《立法法》及《组织法》中的制度缺失
      2. 2.《反垄断法》中反垄断执法的制度局限
      3. 3.“行政法”中抽象行为审查的制度瓶颈
    2. (二)制度层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制度基础不健全
      1. 1.审查方式的守旧化
      2. 2.例外规定的模糊化
      3. 3.存量清理的缺失化
    3. (三)政治层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政治环境不友善
      1. 1.“全能政府”干预不规范
      2. 2.社会竞争机制不健全
      3. 3.官员晋升考核标准不科学
  • 四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之重塑——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完善为切入点
    1. (一)深化人大监督内涵,强化竞争审查法律支撑
      1. 1.深化人大监督内涵,填补审查法律漏洞
      2. 2.强化竞争审查法律支撑,破除垄断执法局限
    2. (二)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健全竞争审查机制
      1. 1.革新审查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
      2. 2.量化例外规定,合理清理存量
    3. (三)积极打造谦抑政府,设立区域竞争审查
      1. 1.深化简政放权,打造谦抑政府
      2. 2.设立区域审查,加强合宪解释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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