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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财税法治创新探析

摘要

雄安新区法治创新是新时代新区法治创新的重要示范,财税法治创新则是深化改革和推动法治建设的突破口。财税法治属于中央事权,其改革创新一方面受到事权划分法治逻辑的必然影响,另一方面还受到财税法定原则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刚性约束。即便是先行先试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其财税制度仍受限于行政审批改革和征收管理创新,基本不涉及实体事项。雄安新区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其高阶的特区品性和特许的资源挹注使其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未来新区立法会使前述行政支撑获得合理性与正当性。从财税法治创新的角度来看,雄安新区需要在预算、税收和政府间财政关系等方面进行立法保障,在执法层面优化公共资金使用和税收征收管理,在司法层面培育预算诉讼和完善税务法庭机制,实现更完备的法治财税和法治雄安,并以“润物细无声”的改革模式,为全国深化财税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提供示范样本。

作者

王桦宇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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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目次
  • 一 财税法治、中央事权与雄安新区建设
  • 二 比较的视野:经济特区与自贸试验区的财税法治创新
    1. (一)改革开放与特区法治化建设
    2. (二)税收法定原则与特区立法权
  • 三 国家大事:雄安新区作为高阶特区的法治逻辑
    1. (一)雄安新区的重大改革需“立法有据”
    2. (二)雄安新区“法治先行”的总方针
    3. (三)以财政自主为雄安新区法治创新的突破口
  • 四 财税法治创新:雄安新区治理改革现代化的突破口
    1. (一)权责清晰下的立法保障
    2. (二)规范高效下的执法约束
    3. (三)渐进优化的司法路径
  • 五 润物细无声:千年大计之雄安永续发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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