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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立法互动研究

摘要

各国在科技政策层面均非常重视人工智能技术及产业发展,然而在知识产权立法理念和立法进程方面则显得较为滞后。有必要通过科技政策推动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立法,包括采用进取型立法理念、以产业发展为导向进行立法,并适用与我国人工智能科技发展相适应的保护水平,以期为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障。

作者

刘强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
母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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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立法互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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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目次
  • 一 人工智能科技政策积极发展
    1. (一)美国——技术安全型
    2. (二)欧盟——主体资格型
    3. (三)日本——成果保护型
    4. (四)中国——政策推动型
  • 二 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立法滞后
    1. (一)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立法理念保守
    2. (二)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立法进程缓慢
    3. (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立法面临障碍
  • 三 科技政策推动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立法
    1. (一)在人工智能领域采用进取型立法理念
    2. (二)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推进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立法
    3. (三)人工智能科技政策与知识产权立法互动的展望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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