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河南省农民合作社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同研究

摘要

农民合作社具有规模经济、资源聚集、益贫等功能和优势,这能够使其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成为保障农民发展权益和主体地位的理想载体。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需要以合作社为抓手和衔接载体,一方面发挥合作社在保障粮食生产、助力公共服务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为合作社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推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作者

宋彦峰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夏英:《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模式、路径和对策》,《农村经营管理》2018年第11期,第21~22页。
  • 徐旭初、吴彬:《合作社是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理想载体吗?》,《中国农村经济》2018年第11期,第80~95页。
  • 孔祥智:《从2019年中央1号文件看合作社发展》,《中国农民合作社》2019年第3期,第46页。
  • 张红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村农业农民》2019年第6期,第11~12页。
  • 杜志雄:《增强农业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农村工作通讯》2019年第16期,第46页。
  •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河南日报》2019年3月1日。

河南省农民合作社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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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河南省农民合作社成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中坚力量
  • 二 农民合作社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角色及作用机制
    1. (一)合作社能够助力脱贫攻坚,实施精准扶贫
    2. (二)合作社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调整供给结构
    3. (三)合作社推动公共服务建设,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4. (四)合作社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5. (五)合作社推进乡村多中心协同治理,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 三 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1. (一)为合作社的发展进一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 (二)推动合作社的规范性发展
    3. (三)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和保障
    4. (四)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多类型的要素供给
  • 四 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同思路
    1. (一)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潜力
    2. (二)推进产业有效融合,促进农业农村产业发展
    3. (三)完善人才保障机制,保障农业农村人才优先
    4. (四)健全要素合理流动机制,确保要素的优先满足
    5. (五)促进乡村组织振兴,推进农村多中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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