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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特征

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结合国情建立了一套虽不完善但“聊胜于无”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属地管理为主,各部门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其基本发展脉络是:1956年建立了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之后,各部门根据自身的业务分工和行业特点,从1982年开始陆续建立了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海洋公园以及水利风景区、沙漠公园等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其中多数还区分了国家级和省级(有的还包括市县级)。这些自然保护地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相应的生态系统类型及其特征,但管理薄弱:从宏观层面看,此前的工作表明中国已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本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但体系化程度不高且没有真正地国家化、制度化。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突出特征可以从资源和体制两方面进行总结。从资源方面看,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具有多种类型、多层级别、多重价值以及地区差异分布的基本特征;从体制方面看,则主要表现为多部门条块结合的属地化管理模式以及以部门规章为主的管理依据和相对较弱的体制保障。

关键词

作者

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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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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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2.1 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资源特征
    1. 2.1.1 多种类型
      1. 2.1.1.1 自然保护地体系包括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
      2. 2.1.1.2 每类自然保护地拥有多个主体自然资源的保护对象
      3. 2.1.1.3 同一空间区域被多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覆盖
    2. 2.1.2 多层级别
    3. 2.1.3 多重价值
    4. 2.1.4 地区差异
  • 2.2 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体制特征
    1. 2.2.1 多部门条块结合的属地化管理模式
    2. 2.2.2 以部门规章为主的管理依据和弱体制保障
      1. 2.2.2.1 管理依据
      2. 2.2.2.2 经营模式和机制
      3. 2.2.2.3 资金渠道
    3. 2.2.3 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问题首先是体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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