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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体系 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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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 于2017年7月在2013年12月成立的中国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基础上,由中编办正式批复成立。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的研究单位,“以制定标准、组织评价、检查监督、保证质量”为主要职责,以制定和完善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标准,承担和协调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构建和确立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体系为主要职能。出版著作有《国有林场基本实现现代化:原山林场评估报告》《法院系统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西城法院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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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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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体系的理论阐释
- (一)司法需求的内容及决定因素
- (二)审判人员司法能力的特点及形成
- (三)审判行为标准化与人才培养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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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体系的实现路径
- (一)对审判工作精细划分,制定“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
- 1.化整为零,对审判流程进行模块化分类
- 2.由点及面,编纂以案由为分类的审判规范
- 3.层层深化,实现裁判思路指导的具体化
- (二)从审判模块中提炼要素,推广要素式审判方式
- 1.分类精炼案件审判要素,规范类案司法裁判思路
- 2.抓好庭前要素确认,确保案件争点清晰明确
- 3.围绕重点争议要素,打造新型庭审工作方式
- 4.立足案件审判要素,做到文书制作繁简得当
- (三)对审判规范强化应用,推动智能化办案系统建设
- 1.智能检索推送规范
- 2.实现串案批量管理
- 3.研发文书自动生成
- 4.大力推行电子送达
- (四)对审判团队梯次培养,优化司法人才成长路径
- 1.合理配置、拉开梯队,向“金字塔”结构要稳定
- 2.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向“团队平衡”要效率
- 3.聚智汇贤、同案同判,向“模块化”审判要质量
- (一)对审判工作精细划分,制定“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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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模块化审判工作标准”体系取得的显著成效
- (一)有利于实现诉讼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平衡
- (二)有利于促进审判管理的精细化与集约化
- (三)有利于促进法官精英化与职业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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