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
摘要
乡村治理好坏、水平高低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实是否有效,也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未来指明了新方向。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并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对乡村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但随着乡村社会深刻的变革,产生了新情况、新问题,对乡村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当前乡村治理现状入手,发现分析当下乡村治理的困境及不足,在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准确把握中央提出的乡村治理新部署新要求,寻求其科学的解决办法,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以达到乡村善治的目的。
作者
汪恭礼 ,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外聘研究员,中共宣城市委党校特聘研究员,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工会主席,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农村发展、职业教育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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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研究文献简要评述及问题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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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乡村治理体系构建是实现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目标的有效路径
- (一)乡村振兴统领乡村治理体系构建
- (二)乡村治理体系构建是乡村振兴的基石
- (三)乡村治理体系构建是乡村振兴的保障
- 三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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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现实困境
- (一)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在乡村治理中职能定位不清
- (二)乡镇站所“条块分割”影响治理效果
- (三)村级党组织在村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弱化
- (四)村(居)委会村治功能异化
- (五)各类乡村新型社会组织治理能力偏弱
- (六)乡村干部治理能力影响治理水平
- (七)“空心化”的农村让乡村治理中农民这个主体缺位
- (八)利益纠纷和矛盾的多样化、复杂化增加了乡村治理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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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对策建议
- (一)精准定位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在乡村治理中职能
- (二)理顺乡镇站所“条块”关系来提高治理效果
- (三)强化村级党组织在村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 (四)凸显村(居)委会村治功能
- (五)积极鼓励和扶持乡村各类新型社会组织参与治理
- (六)提升乡村干部治理能力与水平
- (七)采用乡村治理“互联网+”模式来弥补“空心村”乡村治理主体缺位
- (八)建立健全“自治、德治、法治”结合的多元解决矛盾纠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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