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深圳经验
摘要
深圳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多行业广泛外联,实现全方位诉调对接,确立了被社会广泛认可的“多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格化+集约化+市场化”深圳经验。深圳法院的多元化改革时代特征突出,广泛使用信息化技术,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ODR机制,着眼于改善营商环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融合,推行了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做法。
作者
胡志光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缘起
-
二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四个思路
- (一)以多类型主体广泛参与为主要目标构建体系
- (二)以优化诉调对接为主要内容设定流程
- (三)以信息化技术为主要工具提档升级
- (四)以市场收费、费用分担为抓手推动质效提升
-
三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的五个探索
- (一)加强调解平台和调解人员的专业化建设
- (二)优化诉调对接的全线流程
- (三)深度融合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
- 1.打通各类系统屏障,实现了内外网实时交互、各系统一体化办理的全平台模式
- 2.调解功能完备,实现了调解的全流程无纸化办理
- 3.借助大数据、云计算,实现了类案化的调解辅助
- 4.深化诉调对接,确定核心诉讼辅助业务,使调解有效服务审判
- 5.广覆盖、可视化的数据收集统计
- (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调解机制的融合
-
四 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主要成效
- (一)深圳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已形成的四个布局
- (二)深圳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案件数据绩效
-
五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展望
- (一)着眼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融合,推动有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深圳特区立法
- (二)推进调解员职业化建设
- (三)增强调解组织的调解主体功能
- (四)推动律师调解市场化运作的全面开展
- (五)强化律师费转付和诉讼费分担的指挥棒作用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