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外空活动中网络安全问题的国际法分析与应对
摘要
当前,外空活动中的网络安全未受到应有重视,相关国际规则研究和制定相对滞后。外空活动网络安全国际规则的客体是外空活动中的网络行为,主要指利用网络手段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卫星等空间资产及其地面基础设施。外空活动网络安全国际规则与外空法和网络法,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外空法中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如和平利用原则、妥为顾及义务在外空网络活动领域有具体要求,如不得在天体上建立军事网络设施和基地、试验网络武器或进行军事网络演习。外空及天体上的军事网络活动不被禁止,但应遵守自我约束和结果控制原则,应尊重他国对卫星等空间资产及其地面设施的管辖权,禁止恶意使用信息技术损害空间物体安全。外空活动中网络行为的归因应以最密切联系、权利义务一致、关键问题区分等原则为指导,在个案中对外空法和网络法(一般国际法)中的一般控制标准、整体控制和有效控制标准进行选择适用。
作者
王国语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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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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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外空活动中的网络安全国际规则的内涵
- (一)对外空活动中网络安全的界定
- (二)外空活动中网络安全国际规则与外空法和网络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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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外空活动中网络安全的基本原则
- (一)外空军事网络活动应遵循“结果可控”和“自我约束”原则
- (二)和平利用原则没有明文禁止部署和使用网络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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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外空活动中网络安全“妥为顾及”义务的解释
- (一)尊重他国地面信息设施安全
- (二)尊重他国卫星等空间资产的管辖权
- (三)禁止恶意使用信息通信技术损害空间物体和相关设备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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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外空活动中网络行为的归因原则
- (一)外空法与网络法归因原则不同
- (二)如何确定外空活动中网络行为的归因标准
- 五 应对外空活动网络安全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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