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清代新疆“犯屯”若干问题新探

摘要

18世纪中期清朝治理新疆后,把内地大批“犯人”发遣新疆,其中很大一部分人被当局安置在各地从事屯田种地,史称“犯屯”,是当时新疆整个农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部分特殊的人群,在特殊的条件下从事的农业生产活动,曾为当时新疆的农业开发,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起过比较大的作用。本文重点对“犯屯”中的人员身份、“犯屯”中的人数、“犯屯”的作用、“犯屯”中存在的问题等做了一些新的研究和探讨。

作者

齐清顺 ,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清代新疆“犯屯”若干问题新探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6.91 查看全文 >

VIP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