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研究生导师责权关系的法哲学思考
摘要
研究生导师制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基本制度,它直接关系研究生教育质量。在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过程中,研究生导师责权关系出现了多重冲突,各方的评论见仁见智,成为一个法哲学问题。研究生导师责权冲突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现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中师生的矛盾,源于国外先进制度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矛盾,源于当代社会变迁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不协调,源于研究生导师责权关系的不清晰。深度观察和多角度探讨研究生教育的师生关系,冷静地分析和明确导师和研究生的责权边界,有助于促进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
作者
左崇良 ,男,湖南衡阳人,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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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研究生导师责权关系的法哲学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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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研究生导师责权关系的多重冲突
- (一)研究生导师责权冲突的现实表现
- (二)研究生导师责权冲突的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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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生导师责权冲突的法哲学思考及解决路径
- (一)研究生导师责权冲突的法哲学思考
- 1.导师制在中国发展之“困”
- 2.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制度失灵
- 3.研究生导师责权关系的不清晰
- (二)研究生导师责权冲突的解决路径
- 1.认清研究生教育中的多种师生关系,明确研究生导师责权边界
- 2.矫正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扭曲关系”,实现师生关系的正常化
- 3.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充分发扬导师制的优越性
- (一)研究生导师责权冲突的法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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