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从天津法律学校看明清法律与社会的关系
摘要
明清时期,天津曾先后出现过涌泉寺、天津中西学堂以及北洋法政学堂三个官方法律教育“学校”。通过对以上三所学校“建筑空间”及其“文化-符号”意义的剖析,可以发现从代表神圣等级秩序的“涌泉寺”,到试图融通中西法律文化的“中西学堂”,再到强调礼法结合的“北洋法政学堂”,明清时期天津的法律教育发展经历了鲜明的阶段性变迁,而这一变迁始终与明清社会发展趋势相契合,从“个案”与“地方”观察中体现了“整体”的历史变迁。
作者
检索正文关键字
论文目录
- 一 建筑、文化与符号
- 二 涌泉寺:“摄法归礼”与传统社会的法律教育
- 三 中西学堂:“摄公法归礼”与洋务时期的法律教育
- 四 北洋法政学堂:“法政并举”与清末新政时期的法律教育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