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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权的类型

摘要

数据确权既是权利运用和保护的基础,也是利益保护的重要手段。“数据相关的利益主体分为个人、企业、其他组织与国家,不同的利益主体对数据权益的享有范畴与属性又存在差异。”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催生了数据主体、数据控制者、数据利用者等相关的新型权益主体。从数据权主体看,数据权的类型包括个人数据权、企业数据权和政府数据权。“权利一旦确定,首要问题是设计其权能结构,权能发生作用的具体表现形式即为权项之确立。”在利益驱动下,不同的利益主体必然会对相关权益的保护和法律制度提出新的诉求。顺承而来,只有对数据权的学说理论及其权能建构进行深入研究,才能更好地实现对数据的全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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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权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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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个人数据权
    1. 1.个人数据
    2. 2.个人数据权是一项新型的人格权
    3. 3.个人数据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
  • (二)企业数据权
    1. 1.企业数据
    2. 2.企业数据权能配置
    3. 3.企业数据的新型权利保护途径
  • (三)政府数据权
    1. 1.政府数据
    2. 2.政府数据权利体系的构建
    3. 3.政府数据开放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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