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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阴阳 明教化

摘要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乃本于西汉刘向、刘歆父子之《别录》《七略》。其要以天下学术归本于六艺,至于诸子,乃有所谓“诸子出于王官”之论。尝试检儒家小序,则言:“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此当本于《尚书·虞夏书·尧典》舜命契之辞:“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 五品,孔《传》:“五品,谓五常。”《史记》卷一《五帝本纪》裴骃《集解》引郑玄曰:“五品,父母兄弟子也。”复引王肃曰:“五品,五常也。”孔《疏》则弥缝两端:“一家之内,尊卑之差,即父母兄弟子是也。教之义慈友恭孝,此事可常行,乃为五常耳。”金景芳以为“郑说是,王说非。郑说应据于《左传》文公十八年‘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按,《诗·大雅·生民》孔《疏》引郑玄《尧典注》云:“举八元使布五教”,金说是。《左传》之外,《孟子·滕文公》亦云:“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可证。“明教化”即顺五品,布五教,甚为显明。《尚书》孔《传》:“逊,顺也。”是则《诸子略》儒家小序“顺阴阳”之“顺”即本于《尧典》“五品不逊”之“逊”。由此可见,儒家小序“顺阴阳”与“明教化”并非并列结构,而应该理解成以“顺阴阳”为手段达到“明教化”的目的。

关键词

作者

李若晖 ,北京大学中文系文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厦门大学哲学系教授。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2006—2008年),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2008—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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