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京津冀协同创新政策融合研究
摘要
欧盟、东京都市圈、长三角地区作为国内外协同创新的典范,其经验对京津冀地区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本文在分析其经验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京津冀人才、投融资、成果转化等若干重点领域的创新政策,揭示出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源头分布不均、人才流动动力不足、创新成果转化环境差异较大是三地协同创新融合的主要障碍,并提出应进一步从统筹层面、产业层面、主体层面、要素层面、环境层面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政策融合,以促进京津冀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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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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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内外协同创新政策借鉴
- (一)欧盟区域协同创新政策举措
- 1.构建区域政策协调体系,打破行政区域藩篱
- 2.完备的法制基础,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 3.建立跨国工作财政支撑体系,促进人才流动
- 4.共建“欧洲研究区”,促进科研资源开放共享
- (二)东京都市圈协同创新政策举措
- 1.设置高规格协调机构和制定区域创新政策,破除行政壁垒
- 2.注重科技资源共享,促进产学研紧密融合
- 3.构成不同层次和各具特色的功能区,促进城市联动发展
- 4.打造便捷的区域交通网络,加速创新资源流动
- (三)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政策举措
- 1.建立“三级运作”区域合作推进机制
- 2.推动区域人才交流合作
- 3.搭建区域性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 4.探索产学研合作新途径
- 5.发挥科技中介机构在区域科技合作中的作用
- (一)欧盟区域协同创新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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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京津冀重点领域创新政策分析
- (一)人才政策
- 1.北京中关村——较为全面的人才特区政策
- 2.天津滨海新区——侧重资金资助及创业资助的人才政策
- 3.河北——支持方式较为单一,相关配套政策欠缺
- (二)投融资政策
- 1.北京中关村——“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投融资模式
- 2.天津滨海新区——设立“投融资发展专项资金”
- 3.河北——仅针对合作银行和科技企业,没有针对担保公司及投资机构的政策
- (三)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 1.北京中关村——个人所得税、企业股权及分红激励
- 2.天津滨海新区——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
- 3.河北——针对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没有涉及企业股权分红
- (四)京津冀协同创新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1.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源头分布不均,地区之间差距较大
- 2.京津冀人才资源市场分割现象严重,创新人才流动动力不足
- 3.京津冀三地创新成果转化环境差异较大,河北亟待提升
- (一)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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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政策建议
- (一)统筹层面:破除行政壁垒,发挥市场作用
- (二)产业层面:合理布局分工,建立联动机制
- (三)主体层面:推进协同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 (四)要素层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 (五)环境层面:优化创新生态,营造协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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