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京津冀协同创新政策融合研究

摘要

欧盟、东京都市圈、长三角地区作为国内外协同创新的典范,其经验对京津冀地区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本文在分析其经验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京津冀人才、投融资、成果转化等若干重点领域的创新政策,揭示出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源头分布不均、人才流动动力不足、创新成果转化环境差异较大是三地协同创新融合的主要障碍,并提出应进一步从统筹层面、产业层面、主体层面、要素层面、环境层面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政策融合,以促进京津冀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

作者

邓学来 ,河北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副院长。
龙开元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农村与区域发展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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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创新政策融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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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国内外协同创新政策借鉴
    1. (一)欧盟区域协同创新政策举措
      1. 1.构建区域政策协调体系,打破行政区域藩篱
      2. 2.完备的法制基础,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3. 3.建立跨国工作财政支撑体系,促进人才流动
      4. 4.共建“欧洲研究区”,促进科研资源开放共享
    2. (二)东京都市圈协同创新政策举措
      1. 1.设置高规格协调机构和制定区域创新政策,破除行政壁垒
      2. 2.注重科技资源共享,促进产学研紧密融合
      3. 3.构成不同层次和各具特色的功能区,促进城市联动发展
      4. 4.打造便捷的区域交通网络,加速创新资源流动
    3. (三)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政策举措
      1. 1.建立“三级运作”区域合作推进机制
      2. 2.推动区域人才交流合作
      3. 3.搭建区域性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4. 4.探索产学研合作新途径
      5. 5.发挥科技中介机构在区域科技合作中的作用
  • 二 京津冀重点领域创新政策分析
    1. (一)人才政策
      1. 1.北京中关村——较为全面的人才特区政策
      2. 2.天津滨海新区——侧重资金资助及创业资助的人才政策
      3. 3.河北——支持方式较为单一,相关配套政策欠缺
    2. (二)投融资政策
      1. 1.北京中关村——“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投融资模式
      2. 2.天津滨海新区——设立“投融资发展专项资金”
      3. 3.河北——仅针对合作银行和科技企业,没有针对担保公司及投资机构的政策
    3. (三)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1. 1.北京中关村——个人所得税、企业股权及分红激励
      2. 2.天津滨海新区——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
      3. 3.河北——针对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没有涉及企业股权分红
    4. (四)京津冀协同创新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1. 1.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源头分布不均,地区之间差距较大
      2. 2.京津冀人才资源市场分割现象严重,创新人才流动动力不足
      3. 3.京津冀三地创新成果转化环境差异较大,河北亟待提升
  • 三 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的政策建议
    1. (一)统筹层面:破除行政壁垒,发挥市场作用
    2. (二)产业层面:合理布局分工,建立联动机制
    3. (三)主体层面:推进协同机制,激发创新活力
    4. (四)要素层面:建立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5. (五)环境层面:优化创新生态,营造协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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