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的实证检验及路径探索
摘要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从民事司法裁判中进行多重维度的梳理后发现,我国基本权利条款存在三种效力模式,分别为“基本权利—公民义务”和影响合同效力型的直接裁判效力、运用民事概括条款的间接裁判效力、价值指引的非裁判效力。但总体上裁判逻辑混乱,原因在于,混淆公法与私法的界分前提、忽视基本权利条款的适用条件、缺乏合宪性解释方法。据此,应从法律条款的抽象程度和基本权利的类型方面限定规范条件,从纠纷的类型方面限定事实条件,并充分运用合宪性解释方法,由此建构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的中国模式。
作者
石晶 ,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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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引言
-
一 基本权利条款在我国民事裁判中的援用情况
- (一)基本权利条款应用的纠纷类型
- (二)基本权利条款的援用内容
- (三)基本权利条款的援用方式
- (四)基本权利条款与民事概括条款的关联
- (五)基本权利条款的适用主体
-
二 基本权利条款的裁判逻辑分析
- (一)直接裁判效力的体现
- 1.“基本权利—公民义务”责任负担型
- 2.影响合同效力型
- (二)间接裁判效力的体现
- (三)非裁判效力的体现
- (一)直接裁判效力的体现
-
三 基本权利条款效力实现方式的反思
- (一)混淆公法与私法的界分前提
- (二)忽视基本权利条款的适用条件
- 1.规范条件
- 2.事实条件
- (三)缺乏合宪性解释的方法
-
四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理论的中国模式探索
- (一)规范条件和事实条件的限定
- 1.规范条件的限定
- 2.事实条件的限定
- (二)合宪性解释方法的运用
- (一)规范条件和事实条件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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