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论清末的法律翻译

摘要

19世纪中后期,中国面临社会动荡、经济停滞和外敌入侵危机,给晚清政府带来了灾难性的打击。为了改变这种情况,防止清王朝的衰落,清朝官员和学者开始了变法自强和洋务运动,强调中体西用的原则,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而在这期间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法律翻译浪潮。本文分析了这一时期法律翻译的社会背景、过程、特点,并探讨了这一时期法律翻译的成就和意义,认为这一时期的法律翻译在中国法律史上非常重要。它在晚清法律修订以及20世纪初中国司法改革中产生了很大影响,同时,通过构建大陆法律体系的框架建立了中国现代法律体系。

作者

张立新 ,博士,全国法律文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学科带头人,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长期从事英美文学和法律翻译研究
董小双 ,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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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家本,1979a,《关于需要修改法律和与司法部大理院(中央司法机关)联合处理的调查的奏章》,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印)。
  • 沈家本,1979b,《清末立宪准备史料的记载(2)》,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
  • 沈家本等,1979,《奏请编定现行刑律以立推行新律基础折》,载《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中华书局,第 853、854页。
  • 沈家本,1985,《历代刑法考》,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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