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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国民政府省县行政机构改革

摘要

前文已阐述了国民政府各部会机构改革之情况。陈之迈认为,“徒讲中央而不讲地方政治机构的调整,也是偏颇的看法,正如徒讲地方而忽略中央政治机构一样”。为重建行政系统,国民政府在省县亦推行了机构改革。社论观察认为,“在政治方面,蒋委员长尤重视下级行政机构改革问题,希望借以纳地方党政于新轨,确立民主集权自卫自治之基础。这是与目前各战场上的军事的反攻,有其同等重要意义的”。1943年1月15日,蒋介石提出了本年度建设工作之目标,共有24项内容,其中确定了“调整中央与地方行政各机构”“新县制之充实”等。本章将进一步探讨国民政府在各省县推动改革的具体运行情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央与地方关系权责的划分与调整;二是省行政机构的改革;三是国民政府对县行政机构的改革及其效果。

关键词

作者

刘大禹 ,历史学博士,现为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长期从事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史研究,著有《蒋介石与中国集权政治研究(1931~1937)》《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制度变迁研究(1928~1937)》,在《中共党史研究》《抗日战争研究》《民国档案》等学术期刊发表相关论文50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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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国民政府省县行政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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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第一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
    1. 一 处理中央与地方的人事关系
    2. 二 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行政关系
    3. 三 召开全国行政会议
  • 第二节 战时省行政机构改革
    1. 一 省行政机构调整之发轫
    2. 二 省行政机构改革之实施
    3. 三 省行政机构改革之结果
  • 第三节 战时县行政机构改革与新县制之推行
    1. 一 县制改革之发端
    2. 二 新县制建设运动之铺开
    3. 三 新县制建设运动之督导
    4. 四 新县制建设运动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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