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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解的自由:自由恋爱的想象及其对两性关系的冲击

摘要

五四前后主要流行两种恋爱观念。其一是恋爱自由,是指不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传统束缚,核心在于男女恋爱、自择,进而步入婚姻殿堂。由于这一婚姻观念建立在男女爱情基础之上,因此爱情的消失也意味着婚姻的解体,故自由离婚观念甚嚣尘上。需要注意的是,自由离婚虽然是对一段婚姻关系的终结,但不是对婚姻制度本身不信任。这也可以看作欧化的一个表现。其二是自由恋爱,自晚清以来思想激进的读书人认为两性关系应该完全不受婚姻的约束,以为理想社会的男女性关系得到极度解放,以至彻底废除一切婚姻制度。两种恋爱观念都体现出五四前后新青年在情与欲交织碰撞中,对社会伦理、道德和秩序的破坏。

关键词

作者

赵妍杰 历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华民国史、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译有《梦醒子:一位华北乡居者的人生(1857—1942)》,在《近代史研究》《清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研究》等刊物发表相关论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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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解的自由:自由恋爱的想象及其对两性关系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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