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地方立法为生态唐山建设保驾护航
摘要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行业领域众多,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治理。国家和河北省在诸多问题上做出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规定。唐山市人大坚持立法主导和改革创新,充分利用好地方立法资源,采用部门联合起草与委托起草相结合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参与立法,广泛征求各级代表、专家和基层民众意见,坚持小切口、短平快,强化刚性管控措施,重拳治污,突出“唐山限值”,赋予生态环境分局和乡镇政府行政处罚权,制定出有针对性和创制性规定的符合本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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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引言
- 二 《规定》之立法背景
- 三 《规定》之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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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规定》之立法创新
- (一)立法体例之抉择
- (二)立法方式之创新——第三方参与
- (三)立法内容之创新
- 1.政策扶持助力“唐山限值”之实施
- 2.强化对涉气企业的监测管理
- 3.细化、强化不同污染源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4.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大气环境质量管控措施
- 5.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提升联合共治水平
- 6.授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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