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河北省“一乡一庭”制度分析与探索

摘要

“一乡一庭”制度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2013年开始在全省法院探索推行的创新制度,让“一乡一庭”深度参与创新社会管理,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大格局中统筹推进。“一乡一庭”不仅是目前城乡融合的产物,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客观需要和内在选择。河北省“一乡一庭”制度具有六大特色,且各地中基层法院在“一乡一庭”建设中形成了自身的独特经验。但是目前在“一乡一庭”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社会各界的思想认识普遍相对滞后和基础条件的落后等方面。对此笔者对“一乡一庭”的完善提出了立足于乡村治理确定乡镇法庭的功能定位、加强对“一乡一庭”的宣传和推广、发挥“一乡一庭”贴近民众优势以提升乡村法治化治理水平等对策建议。

作者

王越飞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司法制度。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河北省“一乡一庭”制度分析与探索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8.78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报告目录

  • 一 “一乡一庭”制度的起源
    1. (一)现实依据:“一乡一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背景
    2. (二)客观需要:“一乡一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内在选择
  • 二 “一乡一庭”建设的河北特色和价值
    1. (一)不增加资源投入
    2. (二)明确“一乡一庭”的“六大职能”
    3. (三)创新“一乡一庭”运行模式
    4. (四)打造“互联网+诉非衔接”的人民法庭工作新机制
  • 三 各地“一乡一庭”建设中形成的独特经验
  • 四 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司法困境和挑战
    1. (一)思想认识滞后于乡村振兴战略
    2. (二)基础条件跟不上乡村治理需要
    3. (三)联动不足未形成乡村治理合力
    4. (四)固有文化制约着乡村法治生根
    5. (五)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能力有待增强
  • 五 以“一乡一庭”为中心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展望
    1. (一)立足于乡村治理确定乡镇法庭的功能定位
    2. (二)加强对“一乡一庭”的宣传和推广
    3. (三)建立“一乡一庭”投入保障机制以夯实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
    4. (四)发挥“一乡一庭”贴近民众优势以提升乡村法治化治理水平

报告图片/图表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