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摘要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河北省各级检察机关始终围绕高检院和省委的部署安排,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推动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当前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工作发展不平衡、办案结构不合理、工作质效还不高、队伍能力素质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要求不匹配、调查核实权缺乏法律保障等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完善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程序、加大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力度、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等建议。

作者

李连军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研究方向为检察制度。
张献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研究方向为检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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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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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主要工作举措和特点
    1. (一)认真贯彻中央、高检院和省委决策部署,自觉融入、服务和保障大局
    2. (二)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3. (三)立足办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
    4. (四)稳妥积极推进“等”外领域案件探索
    5. (五)协同推进配套机制建设,努力构建公益保护共同体
    6. (六)多措并举,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技术保障水平
    7. (七)加强跨区域协作,积极探索跨区域公益保护路径方法
    8. (八)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9. (九)坚持党的领导,主动争取重视支持
  • 二 当前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1.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
    2. (二)办案结构不合理
    3. (三)工作质效还不够高
    4. (四)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要求还不匹配
    5. (五)调查核实权缺乏法律保障
    6. (六)环境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问题突出
  • 三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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