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新冠肺炎疫情中慈善募捐“合法性”的冷观察
摘要
此次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已然持续将近3个月,从武汉到全国,从中国到世界。“新冠疫情”的全球化使得贝克所谓的“世界风险社会”成为活生生的现实(贝克,2004)。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反映出我国应急管理与突发事件法治的短板之处,这种短板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中有关慈善募捐行为的“合法性”问题也多次出现于公共舆论危机之中。 疫情甫一开始,湖北省与武汉市就指定了5家机构作为接收社会捐赠款物的专门机构,民政部也发公告为此举措背书,同时确定了湖北与武汉两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调配使用”原则。对于这一“社会捐赠的归集政策”(金锦萍,2020),学界认知不一,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应急状态下社会捐赠事务的垄断,也有学者认为这实际是政府接受社会捐赠。之后,无论是湖北的红十字会体系还是慈善总会体系,都在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调配与发放的过程中出现了纰漏,整个抗击疫情款物流转系统运转既不高效,也不流畅,引发了公众质疑,从而出现了严重的公共舆论危机。另外,民间社会力量却冲破这种“归集政策”的限制,以各种形式对湖北和武汉的一线医护人员和民众进行援助与救济。
关键词
作者
马剑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益慈善与非营利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本刊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