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民生保障支出与社会秩序、社会活力关系的实证分析
摘要
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是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政策目标,二者相互促进,而保障民生是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条重要政策思路。基于2008~2016年全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分析显示,人均民生保障财政支出,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社区事务类支出的上升对犯罪发生起到抑制作用,社区事务类支出的增加可显著提升社会自组织程度与社会捐赠水平。此外,公共安全类支出的增加显著提升社会自组织的程度,而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增加对社会自组织程度有显著负向影响。这些发现的重要启示是,应坚持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与就业的稳定器作用以及社区事务的撬动载体作用,更加注重政府部门与社会部门间、社会管理部门与民生服务部门的协同,更加注重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的平衡。
作者
王伟进 ,法学博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Wang Weijin
Li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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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我国社会治理的政策目标与测量
- 二 民生保障与社会秩序、社会活力关系的理论基础
-
三 民生保障与社会秩序、社会活力关系的实证分析
- (一)基于全国宏观数据的考察
- (二)基于全国31个省区市面板数据的分析
- 1.民生保障支出与社会秩序
- 2.民生保障支出与社会活力
- 3.稳健性分析
- 四 总结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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