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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血缘关系中的国法与亲情
摘要
法律是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用于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国家与法律相伴,一同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在血缘关系主导的王制国家,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主要依靠宗法礼俗。只是到了以地域关系为主导的帝制国家,法律提升为国家主导性规范,用于处理公共权力、人身和财产问题。但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情渗透到法律体系之中,考虑亲情因素的民间法对于调整社会关系和维护社会秩序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
作者
徐勇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教育部首批文科“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致力田野政治学研究。曾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政治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政治学会会长、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讲解。主要著作有《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1992)、《中国农村村民自治》(1997,2018)、《乡村治理与中国政治》(2003)、《现代国家、乡土社会与制度建构》(2009)、《国家治理的中国底色与路径》(2018)、《乡村治理的中国根基与变迁》(2018)、《国家化、农民性与乡村整合》(2019)、《关系中的国家(第一卷)》(2019)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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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规范:国法对宗法的超越
- 二 以皇权为中心的国法
- 三 家族亲情渗透的国法
- 四 国法对家族亲情的维护与利用
- 五 国“有法”与民“无讼”
- 六 基于乡里乡亲的民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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