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江苏苏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覆盖所有纪检监察干部

摘要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2017年江苏省苏州市纪委制定下发《苏州市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和处置办法(试行)》。从个人婚姻到子女就业,从因私出国到个人房产,从投资经商到境外存款……每年按照10%的比例,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核,并将查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运用到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做到既报又查和“凡提必核”。经查核认定如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规规定处理,保证监督队伍的干净、清廉。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有近1500名纪检监察干部已完成填报,并逐一建档。2018年,苏州市各个区纪检监察系统个人有关事项的纸质报告和网上录入工作先后完成100%。近两年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覆盖所有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一种趋势,全国多个省、市、县像苏州一样逐渐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

关键词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
王京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理论。
孙壮志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政治、上海合作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
蒋来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社会学研究所廉政建设与社会评价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特殊学科廉政学学科带头人,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廉政学、信用评级、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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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覆盖所有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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