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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产业链的动荡:媒体、广告主与创意热店

摘要

从现实层面来看,作为广告行业最为珍贵的资产的广告人,其流动趋向也说明了广告业的巨大变革。相对于2013年广告从业人员20.4%的增长以及2014年中国广告经营单位数量22.08%的增长,2014年3.66%的从业人员增长幅度显得相对低迷。从表面上看,仿佛进入广告行业的从业人员大大减少,但是综合考虑2014年的实际情况我们会发现,众多从业人员在2014年开始选择离开广告公司,转而进入品牌广告主、互联网公司,继续从事原有业务。 当下的广告产业链处在一种快速、复杂、巨大变革之中,深层原因体现在两个方面:广告主的需求以及受众的技术赋权。伴随着互联网带来的新技术界面,广告主具备了直达受众的能力,以往整合营销传播所倡导的“营销即传播,传播即营销”理念开始真正成为现实,广告主对于更高维度的品牌定位和系统战略的需求开始凸显。而受众的变化体现在传播权力的下沉中,技术的赋权使得他们可以更充分地生产内容、传播内容来表达自己,满足自己的各层次需求和欲望,此外,他们也在从理性的“经济人”成为“文化人”和“社会人”,从“消费者”成为“生活者”。

关键词

作者

刘佳佳 浙江传媒学院教师,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博士,研究方向为广告史、广告文化、消费社会。近五年来主持浙江省社科基金、省社科联等厅级以上课题6项,发表论文10余篇,其中CSSCI期刊论文4篇。
王昕 博士,副教授,中国传媒大学首都传媒经济研究基地秘书长,广告学院、新媒体研究院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媒体融合、广告传播与广告业务。近五年来,先后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广电总局社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12项课题,以及9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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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产业链的动荡:媒体、广告主与创意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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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媒体的“广告公司化”
    1. 1.互联网媒体的广告化生存
    2. 2.互联网巨头们的广告产品
      1. (1)腾讯智慧与ONE TENCENT
      2. (2)阿里巴巴与Uni Marketing
      3. (3)百度广告与All in AI
      4. (4)京东等电商平台
      5. (5)媒体只是媒体
    3. 3.传统媒体的广告价值创新
  • 二 广告主与In-house广告公司
    1. 1.互联网时代的In-house浪潮
    2. 2.中国的In-house广告公司演进
    3. 3.市场外包与组织内部:In-house的价值与角色
      1. (1)大企业与特殊企业:催生In-house的两种动力
      2. (2)“有所为,有所不为”的In-house
  • 三 独立创意热店的浪潮
    1. 1.站在4A对立面的革命者
    2. 2.热店模式的专业化与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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