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正义感与公民德性的培育
摘要
罗尔斯说:“一个缺乏正义感的人,一个除非出于自私利益和权宜之计的考虑否则就从不履行正义要求的人,不仅没有友谊、情感和相互信任的联系,而且也不能够体验到不满和义愤。他缺乏某种自然态度和一种极其基本的道德情感。换言之,一个缺乏正义感的人也缺乏包含在人性这一概念之下的某些基本的态度和功能。”可见,正义感是基本人性的体现,是公民德性的首要基本素养之一。正义感的缺失拷问着整个社会的良知。近年来,歹徒施暴,路人无动于衷地围观;妇孺老人,遭遇意外卧倒街头,无人施以援手,诸如此类现象,屡屡见诸报端。整个社会如同马尔库塞所说的,一方面很多人对于腐败、潜规则等不正义的现象习以为常、身体力行,另一方面出现了怀疑崇高的思想倾向,很多人质疑那些做善事的人是为了博取名声。“英雄流血又流泪”,正义行为的代价非常大。因此,重申公民正义感的重要性,重申学校德育培养学生正义感的必要性,迫在眉睫。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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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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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正义感是公民的基本德性
- 1.正义感与侠义、情义
- 2.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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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正义感的产生机制
- 1.正义感产生于互惠和同情心
- 2.正义感来自履行公民权责的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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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正义感的培育与公民德育
- 1.公民社会与公民德育的双向良性互动
- 2.通过教育公正和教师公正来促进学生正义感的养成
- 3.尊重他人权利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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