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非遗保护制度建设的研究与分析报告
摘要
十余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保护实践,建设了“从0到1”的非遗保护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和各级政府担任投资主体,本质上是一种无“负外部性”的变革,是“帕累托改进”不断进行的过程,因而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今,非遗保护的成果已经颇具规模,但“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端凸显。下一步的工作应该由“建设为主”转向“建管结合”,变革进入深水区,非遗保护进入以“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为主的下半场。政府以行政力量推动非遗保护的发展路径存在边际效益递减的风险。新形势下,政府应解放思想,转变职能,优化非遗保护的目标定位,顺应新常态,以创新驱动非遗保护和实践,激活市场机制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更好发展。
作者
周波 (1981~ ),湖南怀化人,中山大学中文系、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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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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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非遗保护的制度建设成果
- (一)非遗保护理念不断深化
- 1.抢救性保护
- 2.整体性保护
- 3.生产性保护
- 4.生活化保护
- (二)非遗保护的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
- 1.政府
- 2.专家学者
- 3.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及保护单位
- 4.社区人群及研培高校
- 5.企业、民间资本及其他社会力量
- (三)非遗不断嵌入主流话语
- 1.设置专门的节日、节会活动
- 2.颁布了专门的法律
- 3.被纳入“一带一路”发展规划
- 4.被用于服务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
- 5.文化创意产业被提出,文化产业地位不断提升
- 6.文化信息资源建设被列入国家计划
- (一)非遗保护理念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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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遗保护制度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
- (一)以行政力量推动非遗保护面临边际效益递减的风险
- 1.整体形势良好与基层动力不足的矛盾
- 2.直接管理不力与配套服务不足的问题
- 3.行政化的资源分配导致资源错配的风险
- (二)非遗保护的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激活和完善
- 1.非遗保护市场机制介入的合理性
- 2.非遗保护过程中发挥市场机制所面临的问题
- (三)非遗保护主体之间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 (一)以行政力量推动非遗保护面临边际效益递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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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建设的建议
- (一)把握系统原理,优化非遗保护的目标定位和顶层设计
- (二)顺应新常态,以创新驱动非遗保护和实践
- (三)瞄准行业痛点,加大文化立法和非遗产品标准建设
- 1.加大文化立法
- 2.推进非遗产品标准化建设
- (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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