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晋书》“手杀人”小考

摘要

《晋书·刑法志》有“手杀人”一词,旧多解为与“手刃杀人”相对的“赤手杀人”,实误,应指不假他人之手,亲自杀人。因史书中未见“手杀人”与“刃杀人”的对应用法,且多见“手杀人”包含“刃杀人”意的用法,又“赤手杀人”之解与上下文之意不符,亲手杀人与原文上下更通。

作者

刘月静 ,清华大学法学院2018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晋书》“手杀人”小考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2.59 查看全文 >

VIP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