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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评析
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与大多数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了友好关系。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但事实上,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的研究几乎是空白,那时候我们特别关注欧洲国家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法律。进入21世纪后,随着我国与亚非国家经贸关系的发展,我国法学家才开始关注这些国家的法律,并逐步开展相关研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对相关国家法律的研究引起了我国法学家的高度重视。然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达60多个,要在短时间内将这些国家的法律研究透彻,是不可能的事情。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学界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的研究状况进行评估,提出今后一段时间研究的重点问题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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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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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国学者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的现状
- (一)1949~1991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的研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 (二)1992~2013年,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的研究起步并取得一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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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外国学者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的研究
- (一)外国学者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进行研究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
- (二)外国学者对西亚和非洲法律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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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的必要性、价值、社会意义
- (一)必要性
- (二)价值
- (三)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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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研究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 (一)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的起源、演进与发展
- (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学理论体系及制度体系
- (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制度之间的横向比较研究
- (五)对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 (六)全球化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制度的影响
- (八)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贸易法律问题
- 五 研究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应有的视角
- 六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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