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法律规制研究
摘要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目标,其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居于首位。自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上升到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来,我国已初步构建起一套以“借、用、还”为一体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制法律体系,要实现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规范新增债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还应当结合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职能转型、引入市场化约束以及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等方面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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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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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表现
- (一)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界定和范围
- (二)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规制的现状与发展
- (三)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的主要表现
- (四)国外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规制——以美国市政债券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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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规制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财政体制的弊端导致地方政府融资需求旺盛
- (二)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造成过度融资现象严重
- (三)地方政府融资需求无法通过正规的举债渠道满足
- (四)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督规制约束长期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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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现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平衡
- (二)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合理划定地方政府职能边界
- (三)树立债券管理思维,引入市场约束方式规制地方政府债券
- (四)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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