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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世房中歌十七章》解题笺证

摘要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古今学人各有索解,如十七章如何分章?“房中乐”是否为一个乐类?《房中祠乐》为祭祀谁而作?《安世房中歌》为祭祀谁而作?《安世房中歌》是唐山夫人所作还是惠帝时文士所作?文章就这些问题展开笺证,梳理争议来龙去脉,辨析各家观点得失。

作者

吴相洲 ,广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文学、乐府学研究,主要成果有《唐诗创作与歌诗传唱关系研究》《永明体与音乐关系研究》《乐府学概论》等。(广州大学,广州,5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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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
    1. 【笺证】
      1. 【1】《安世房中歌十七章》
      2. 【2】“《通典》曰:‘周有《房中之乐》,歌后妃之德。秦始皇二十六年,改曰《寿人》。’”
      3. 【3】《汉书·礼乐志》曰:“汉《房中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其本。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
      4. 【4】“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安世乐》。”
      5. 【5】《宋书·乐志》曰:“魏文帝黄初二年……又改曰《享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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