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东北三省青少年犯罪问题研究
摘要
2018年至2019年上半年,东北三省青少年犯罪形势持续好转,犯罪数量和犯罪率持续下降,各部门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环境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权益保护体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工作。但仍然存在对青少年犯罪现状认识不清,教育工作中“重法治轻心理,重学校轻家庭”,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之后缺乏后续帮教和监督措施,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犯罪治理缺乏规模性和系统性等问题。建议校内外结合进行法治和心理方面的双重宣讲和辅导,开展以家庭为对象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专项教育活动,明确增加非刑罚处罚方法并完善刚性考察制度,鼓励青少年社会公益组织发展,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和人才的重视和培育,为中小学配备和聘请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和专业社工人员。
作者
宋慧宇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治理和行政法学。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东北三省青少年犯罪及预防措施
- (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和犯罪率持续下降
- (二)在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稳步推进
- 1.检法系统是青少年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的主力军
- 2.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 (三)针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法治环境进行集中治理
- 1.对青少年集中的校园周边及网吧环境进行治理
- 2.持续开展青少年禁毒行动
- 3.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
- (四)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权益保护
- 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和机构设置
- 2.未成年人犯罪呈现轻刑化、非刑事化和非监禁化趋势
- 3.坚持和创新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护程序
- (五)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 1.创新措施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 2.实践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帮教工作
-
二 东北三省青少年犯罪预防及矫治存在的问题
- (一)对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的整体认知不准确
- (二)存在“重法治轻心理,重学校轻家庭”的教育倾向
- (三)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之后缺乏后续帮教和监督措施
- (四)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犯罪治理相对薄弱
-
三 东北三省青少年犯罪预防及矫治的建议
- (一)扩大青少年犯罪预防相关的教育内容和对象范围
- 1.校内外结合进行法治和心理双重宣讲和辅导
- 2.开展以家庭为对象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矫治教育活动
- (二)完善青少年轻刑化处罚方法和考察配套跟进制度
- 1.明确增加非刑罚处理方法
- 2.针对轻刑化涉罪青少年建立刚性考察制度
-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治工作
- (四)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的专职性和专业性
- (一)扩大青少年犯罪预防相关的教育内容和对象范围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