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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业务研究

摘要

近年来银行、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都对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市场进行了积极探索,相继推出各种金融产品,为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铺垫了市场基础,而以“账户”为基础的养老金第三支柱实际上是依托信托法律关系设立的;基于此,信托公司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有诸多优势,信托公司在当前阶段可以服务信托为抓手,发挥账户管理和托管运营优势,从多个维度积极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制度建设;信托公司参与养老金制度建设需要配套政策的指引和支持,信托主管机构应当从“信托版”账户制试点、业务指引、税优争取等多个方面给予信托公司支持和鼓励,使信托成为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体系建设的中坚力量。

作者

高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中建投信托研究创新部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证券法、信托法,专注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法律制度研究。曾在中电建华东院、兴业银行杭州分行投行部工作,曾在《经济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多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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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业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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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产品概况
  • 二、养老金第三支柱制度核心要素
  • 三、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制度基础——账户制度
  • 四、信托参与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优势
    1. (一)信托制度优势
    2. (二)资产管理优势
    3. (三)信托服务优势
    4. (四)综合金融服务优势
    5. (五)融入国外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潮流
  • 五、服务信托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思路
    1. (一)服务信托的含义和管理内容
    2. (二)服务信托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具体思路
  • 六、以服务信托方式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方案
  • 七、信托参与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的政策建议
  • 八、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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