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践研究

摘要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立足州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全州工作大局,采取“五四三二一”工作法,即注重“五个路径”,夯实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注重“四项机制”,拓展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渠道;注重“三类走访”,广泛赢得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支持;注重“两个新媒体平台”,传播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好声音;注重依法办理“一批涉企案件”,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瓶颈,需要研究解决,真正实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作者

尹科峰 ,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四级调研员。
舒贵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委会委员一级员额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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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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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重大意义
  • 二 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实践价值
    1. (一)注重“五个路径”,夯实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
    2. (二)注重“四项机制”,拓展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渠道
    3. (三)注重“三类走访”,广泛赢得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支持
    4. (四)注重“两个新媒体平台”,传播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好声音
    5. (五)注重依法办理“一批涉企案件”,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 三 制约检察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的因素
    1. (一)部分企业对依法治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充分认识
    2. (二)部分企业法律人才储备不足
    3. (三)检企互动不深入,缺乏良好的互动平台
    4. (四)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与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
  • 四 检察机关探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路径
    1.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树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大局观念
    2. (二)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3. (三)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服务企业工作水平
    4.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努力形成保护企业良好局面
    5. (五)深化检企互动,积极弘扬创新、拼搏、敬业的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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