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粤港澳大湾区监管协作视角下深圳创新跨境金融监管机制研究
摘要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的快速融合发展,跨境金融监管问题逐渐受到关注。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之一,深圳率先创新跨境金融监管得益于湾区内部金融协作的顶层设计。尽管深圳具有跨境金融监管的基础,但在监管体制和机制上仍面临着监管协同、区际法律冲突等方面的现实问题和挑战。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可以借鉴境外跨境监管经验,创新使用跨境监管工具,积极争取部分下放跨境监管事权,推进建立统一的城市间跨境监管机构,提高跨境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作者
吴燕妮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博士后,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访问学者。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创新跨境金融监管的背景分析
- (一)金融危机后监管跨境监管协作受到重视
- (二)加强金融监管是中国加大金融开放力度的必然要求
- (三)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监管势在必行
-
二 深圳创新跨境金融监管的基础
- (一)顶层设计基础
- (二)依托香港,深圳已开启跨境金融监管初期探索
-
三 深圳创新跨境金融监管的现实挑战
- (一)垂直监管模式不利于区内创新监管机制
- (二)广东省内金融监管及执法标准尚未统一
- (三)面临短期难以逾越的区际法律障碍
-
四 境外发达市场跨境金融监管协作经验
- (一)欧盟跨境金融监管协作
- (二)美国跨境金融监管
- (三)英国“监管沙盒”经验
- (四)IOSCO框架下的多边跨境监管合作
- (五)国家集团的联席会议机制
-
五 深圳创新跨境金融监管的路径
- (一)积极争取为深圳下放部分跨境监管事权
- (二)积极推进建立统一的城市间跨境监管机构
- (三)支持深圳在关键领域开展“监管沙盒”试点
- (四)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区内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 (五)采用“非正式资源共享”机制应对多元金融风险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