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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与税源培植的思考

摘要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产业的载体,也是纳税人,孕育企业就是在培植税源。产业孵化基地能够高效孕育企业,创造税收。本报告在阐述产业孵化基地建设与税源培植关系的基础上,分析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区域内税源结构现状特征及问题,结合合作区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应用经济税收基本理论,对合作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与税源培植提出建议。

作者

陈子斌 ,高级会计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长期从事税收征管状况和数据分析工作。
王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长期从事税收信息与风险管理工作。
潘天皓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税务局,长期从事税收规划与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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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产业孵化基地与税源培植的关系
  • 二 深汕合作区税源结构的现状特征及存在问题
    1. (一)深汕合作区经济税收总体情况
    2. (二)深汕合作区税源结构存在的问题
  • 三 深汕合作区产业发展和税源结构优化的形势分析
  • 四 合作区产业孵化基地建设及其税源培植建议
    1. (一)深圳其他区域的产业孵化基地实例借鉴
      1. 1.龙岗大运软件小镇
      2. 2.深港中海信科技园区
      3. 3.龙岗天安数码产业园
      4. 4.福田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
    2. (二)借鉴深圳其他区的经验和政策,创新并尽快出台产业发展政策
    3. (三)以财政资金为主导,集中资源建设各类产业孵化基地
    4. (四)实施创新驱动,建设具有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
    5. (五)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集聚高端产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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