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深圳推行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摘要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处理是仲裁机构优化仲裁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及时获取争议解决结果的迫切需求、寻求公正与效率平衡的有效途径。为实现仲裁案件繁简分流,补齐仲裁“案多人少”的短板,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及时高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报告从当前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形势和劳动关系维护的新要求出发,以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实践为立足点,论证改革的可行性与必要性,探索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的制度建构。

作者

李连刚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劳动法。
吴光辉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长,研究方向为劳动法。
林莉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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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行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的思考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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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深圳推进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的现实基础和必要性
    1. (一)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现状
      1. 1.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2. 2.仲裁迟延现象加重
  • 二 深圳现行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运行概况
    1. (一)立法及实践现状
    2. (二)简易程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 1.简易程序的“简”“易”不足
      2. 2.适用范围的“明”“细”不足
      3. 3.简易程序的“快”“结”不足
  • 三 小额诉讼程序的借鉴意义
  • 四 深圳推行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的构想和探索
    1. (一)推行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改革的初步探索
      1. 1.改革靶向定位小额、简单争议
      2. 2.推行速裁仲裁员“专司其职”制度
      3. 3.推行灵活简便快捷的庭审制度
      4. 4.推行令状式裁决书和当庭裁决制度
    2. (二)完善劳动争议简易速裁程序的立法构想
      1. 1.整合终局裁决与简易速裁程序关系
      2. 2.合理限定简易速裁程序适用范围
      3. 3.明确简易速裁程序启动方式
      4. 4.专门设置小额简单案件的处理机构
      5. 5.建立灵活简便快捷的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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