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深圳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的探索实践与展望

摘要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加快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深圳当前法治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这个关键,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民主和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深圳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

张京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副处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特区立法。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周旺生:《立法学教程》,法律出版社,2006。
  • 李适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中国人大》2016年第18期。
  • 任才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人大研究》2019年第1期。
  • 汪全胜、卫学芝:《人大工作机构起草法案析论》,《地方立法研究》2018年第3期。
  • 王言:《人大主导下的立法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的构想——基于〈立法法〉修改后的思考》,《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34期。
  • 王方玉:《地方立法前评估的内涵与主体模式解析——基于对立法后评估的借鉴》,《西部法学评论》2018年第6期。
  • 柯旭、吴章敏:《地方性法规立项论证若干问题研究》,《地方立法研究》2017年第4期。
  • 廖健、宋汝冰:《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路径分析》,《红旗》2015年第5期。
  • 谢天:《完善立法后评估制度的若干建议》,《人大研究》2017年第3期。

深圳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的探索实践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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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深圳经济特区立法工作的主要情况
  • 二 深圳经济特区立法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
    1. (一)推动了把党的主张转化成国家意志
    2. (二)发挥了人大对特区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
    3. (三)正确把握和运用了两个立法权
    4. (四)突出了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5. (五)完善了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
  • 三 进一步完善深圳特区立法工作机制的思路和举措
    1.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1. 1.完善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研究工作机制
      2. 2.完善政策文件转化为地方立法工作机制
      3. 3.探索建立改革计划和立法计划相衔接机制
    2.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
      1. 1.明确客观规律的具体范畴
      2. 2.完善立法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3. 3.明确经济特区立法变通权的范围
    3. (三)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1. 1.完善收集立项建议工作机制
      2. 2.完善提前参与法规起草工作机制
      3. 3.完善法规草案初审工作机制
      4. 4.完善立法后评估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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