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深圳物业管理立法发展研究
摘要
物业管理兼具市场性和社会性,是城市管理和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的物业管理已经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既迎来发展的新机遇,也面临发展的新问题。深圳再次出发立足物业管理发展新起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以物业管理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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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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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圳物业管理立法历史沿革
- (一)第一阶段 特区物业管理立法的雏形
- (二)第二阶段 创国内首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
- 1.立法背景
- 2.创新点与局限性
- 3.实施期间的配套文件
- (三)第三阶段 建立完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
- 1.主要制度分析
- 2.实施期间的配套文件
- (四)第四阶段 推进构建新时代物业管理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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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07年以来深圳物业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业主大会主体定位不清晰
-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难和运作不规范
- (三)业主共有制度缺失
- (四)业主共有资金混淆不清
- (五)行政监管手段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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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条例》重要内容分析
- (一)完善业主自治管理方面
- 1.建立业主大会备案制度
- 2.创设业主委员会“两轮选举”制
- 3.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
- (二)优化物业服务方面
- 1.完善物业管理模式
- 2.推动物业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 3.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
- (三)业主共有资金方面
- 1.明晰界定业主共有资金的范围
- 2.强化对业主共有资金的监管
- 3.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 (四)业主共有物业方面
- 1.明晰界定共有物业
- 2.建立停车位使用规则
- (五)监管和服务方面
- 1.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
- 2.发挥政府的监管与服务作用
- 3.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
- (一)完善业主自治管理方面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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