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国家与社会协同:“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种理解
摘要
社会治理共同体涵盖的各主体主要来自国家和社会两大领域;共同体建设意味着国家与社会之间需要形成紧密联系、合作共赢的协同关系。这种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认识超越了传统的二者对立和零和博弈的思维模式,在“社会中的国家”“国家与社会协同”“公共服务中的伙伴”等理论中得到显著体现。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建立在国家与社会的协同关系之上,强调国家与社会二者是相互依存的,社会发展对国家也是一种促进,社会发育过程同时是形塑国家的过程。为此,在国家领域,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社会领域,要不断增强社会活力,扩大社会参与,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其最终目的是实现国家与社会相互促进和形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得以充分展现。
作者
郭道久 ,法学博士,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府与政治;
杨鹏飞 ,南开大学中国政府与政策联合研究中心研究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
Guo Daojiu
Yang Peng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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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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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家与社会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本要素
- (一)社会治理共同体及其内涵
- (二)国家、社会与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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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家与社会协同关系的理论演变
- (一)国家与社会并不必然对立
- (二)“社会中的国家”——国家与社会的相融关系
- (三)“国家与社会协同”——一种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
- (四)“公共服务中的伙伴”——国家与社会协同的实践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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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政社关系
- (一)转变国家与社会零和博弈关系的传统观念
- (二)坚持和发挥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
- (三)继续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 (四)不断增强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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