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中国艺术表演产业体制的变迁

摘要

艺术表演产业体制是国家关于艺术表演“谁来演、演什么和怎么演”的规定和制度的集合。从民国时期到2018年,我国艺术表演产业体制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从民国时期政府在艺术表演团体的管理上以警政代替行政,管制较少,到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时期通过戏改,建立起一套严密的文化宣传行政管理体制,公有和集体所有制在艺术表演团体占据统治地位,再到改革开放之后,国有艺术表演院团从承包制到事改企、民营剧团从自发产生到获得中央政策认可后得以发展,最后到今天,中国的艺术表演团体需要在不违背党和国家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产出适合艺术表演市场需求的剧目和作品。就艺术表演产业体制而言,改革开放以来,民营艺术表演团体重获新生,国有艺术表演团体的事转企改革在中央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中国艺术表演产业国有和民营并存的双轨制现象将长期存在。

作者

张光 ,政治学博士,三亚学院财经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财政、文化经济学。
Zhang G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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