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粤港澳大湾区构建共享发展的制度环境进展分析
摘要
区域共享发展是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最终目标,也是实现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根本手段。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实现共享发展具有缩小区域差距、助力区域协调、推动先行示范、满足共同富裕等多维意义。在剖析区域共享发展的个体区域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协同发展以及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四个阶段内涵及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发现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实践目前存在个体区域发展水平有待提高、多重区域关系有待理顺、产业分工有待深化、政策工具类型有待丰富等不足。进一步指出在大湾区实现区域共享发展应该坚持以利益共增到利益同增为根本导向,以利益共同体、空间共同体、规划共同体、生产共同体、生活共同体、政策共同体等六个共同体建设为主要路径,以户籍待遇趋同制度、产业统筹布局制度、经济产出分成制度、发展能力扩散制度以及行政区划动态调整制度为支撑。
作者
蔡之兵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从区域协调到先行示范:区域共享发展的重要意义
- (一)区域共享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本质要求
- (二)实现区域共享发展是缩小广东内部区域经济差距的重要手段
- (三)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是“一国两制”质量的根本保障
- (四)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题中应有之义
-
二 从个体区域到区域一体化:区域共享发展的内涵
- (一)区域个体发展阶段
- (二)区域协调发展阶段
- (三)区域协同发展阶段
- (四)区域一体化发展阶段
-
三 从发展水平到政策质量: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存在的不足
- (一)区域发展水平有待提高
- (二)区域关系有待完善
- (三)区域分工需要深化
- (四)政策力度有待加强
-
四 从利益共增到利益同增: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制度构建的方向
- (一)从利益共增到利益同增——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制度构建的根本原则
- (二)六个共同体建设——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制度的具体路径
- (三)五类制度改革——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共享发展制度的支撑机制
- 五 结语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